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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校园网IP地址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8-09-18      浏览次数:445

为保证三全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和教学及科研信息的正常交流,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

1、校园网上所有用户都应自觉遵守《三全学院校园网用户守则》,正确使用IP地址。

2、校园网用户IP地址由学院网络管理中心依校园网总体规划,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单位,根据单位的申请按需分配给各单位职工。

3、各单位职工,应将自己实际使用的IP地址及所对应网卡(MAC)地址和具体使用人资料,按学院网络管理中心有关表格要求填写后交学院网络管理中心注册备案(单位复印一份留底以便自查管理)。

4、禁止使用未经网络管理中心发布认可的IP地址和盗用别人IP地址。

5、对使用未经注册或盗用IP地址的上网者,一经发现,学院网络管理中心将立即切断上网线路停止其上网的权利,同时通知所在单位对当事人进行查处。对查处不力,导致连续发生盗用IP地址现象三次以上的职工,学院网络管理中心将依校园网有关规定停止该职工上网并封锁网卡,以确保校园网安全运行。届时,网络管理中心将公布有关单位或个人非法使用IP地址的信息。

6、被封网卡用户,在15天内不得提出解封请求;超过15天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签署处理意见后,由学院网络管理中心解封并备案。

7、校园网上的用户,因未按规定使用IP地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